村志编修
对村志编修的一些思考
村志编修 2017-02-23 16:06:01 【打印本页】
         农村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在我国,有村庄的历史可追溯到旧石器中期,距今约为十万年之久。而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反映和记录村落的变迁过程,村志的编修无疑是对一个聚落历史与现状的综合反映,也是对一个村落社会发展缩影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更是日新月异。眼下,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合乡并镇、移民并村,建制规划不断调整,我们祖祖辈辈曾经世代居住的村庄因此渐行消失。如何留住历史、传承文明,不失时机地将本村建立以来的历史挖掘整理、编修成册,为村民留下一份宝贵的永不消失的文化遗产,为本地区的史志编研提供一些最基本、最直接、最真实的地情资料,是摆在史志工作者面前一件迫在眉睫的、十分重要而有意义的大事,这也已经成为许多农村干部和众多社会有识之士以及广大村民的共同愿望。

    就郊区而言,由于近年来城市扩容提质的步步升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速,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已经并入城市和城市近郊。农村原有的功能正在淡化和消亡。不少农民已经成为市民,其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也正在发生质的变化。鉴于此,为了铭记过去,昭示未来,我区一些有条件的农村纷纷组织起来开展了村志的编修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初,河底镇河底的《河底志》编修完成,成为我区境内第一部农村村志。到现在,我区有里龙光峪村、柳沟村、三泉村、牵牛镇村、东村村、东落菇堰村、下荫营村、街上村、北杨家庄村、义东沟村、河下村、孔南庄村、西河村等20个行政村先后完成了村志的编修工作。可以说,目前我区编修村志的热潮方兴未艾、势头良好。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农村村干部对编修村志的意识越来越强,他们真诚地聘请了在村里工作多年的老干部、老党员和从事过村里管理工作的老会计以及本村籍的退休老教师、退职赋闲的国家公务人员和热爱本村公益事业、积极支持本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社会贤达人士,并积极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使村志的编修得到了有力的组织保证,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但是在具体指导和组织参与部分村志的编修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在编纂中遇到的一些突出的共性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不能严格按照修志规程进行操作,不了解有关修志编纂的法规性文件,如《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1年5月24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山西省地方志审查验收工作暂行规定》。

    二是对志书的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寓论于述的体例不够了解,在编纂志书的过程中,很难做到体例的科学、严谨、规范。

    三是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生搬硬套现象严重。自身特色不明显,亮点不突出。

    四是史实性的错误较多,缺乏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史料的反复核实甄别工作,造成了志书“硬伤”。

    五是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匆忙上手、粗制滥造,影响了志书的总体质量,弱化了志书资政、借鉴、教育的特有功能。

    六是对有的人物和事件由于个人好恶不能正确客观地对待,不用史笔去写,即不能秉笔直书,影响了志书的可读性和客观性。

    凡此种种,对以上所存在的这些常见的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在以后的志书编纂中必须引起编修人员的高度重视。

    结合以上问题,为正确引导志书编修工作的健康发展,使一部分村能够编修出一部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完备、文风端正、特点突出的高质量精品志书,谈几点体会,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要注重学习。学习的过程也是提高的过程。修志人员要通过学习了解一些政策法规性文件精神和志书有关的编修知识,提高政策水平,掌握必备的修志知识,最终规范志书的编修行为。

    二要坚持志书的编修原则。志书的编修原则是志书的生命线和出发点,所以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存真求实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如实记述,不隐恶、不溢美,秉笔直书、客观公允。二是详今略古的原则。新修的志书,要处理好古今历史在志书中所占内容的比例。“详今”就是当代的内容要比较详尽地记述,“略古”就是古代的内容应简略明晰地记述。三是述而不论的原则。志书除总述(概述)、无题述允许议论以展示编纂者的思想观点外,主体部分只对事项进行客观记述,而不允许主观评论。四是横分纵述的原则。横分门类、纵向记述,即按事物的属性将全书划分为若干类目,然后依时间顺序进行撰写。编写志书,必须坚持横排纵述的志书体例。五是生不立传的原则。即不为在世的人物立传。这是因为在世的人物还在变化之中,不好记述其一生的立身行事。为生人立传,会引发许多矛盾。六是越界不书的原则。即只记述本行政区内的人和事。唯有人物传在记述本籍在外工作的突出人物时,可涉及到本行政区之外的事。另外,修志还应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同时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三要讲究编修方法。编纂志书应该遵循以下几种方法。一是顺时记述,突出主线。即按事物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记述。在记述时,要有重点地反映事物发展过程的起点、转折点和终点,清晰勾勒出事物发展的主线,反映出事物发展历史的基本脉络。二是总揽全局、展现全貌。即对整体发展的宏观情况进行全局性的把握,展现整个事物的大势大略,同时对存在和发展中的各种要素也要作全面的反映。三是点面结合,有血有肉。即既要记述该单位该事业的基本情况,反映事物的全貌,又要从中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人、事、物详加记述,用典型事例说明以上情况,增强志书的生动性。四是详略得当,突出特点。五是分段记述、前后照应。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发展脉络与演变过程,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变化是事物矛盾而运动的结果,反映的是量变到质变的转换过程。所以,记事记人都要分段记述,并突出阶段特点,做到前后有起伏有呼应。

    四要广泛搜集资料。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占有大量的丰富的基础性资料是志书编修的基石。只有从纷繁复杂的资料中认真筛选、仔细甄别,才能保证志书内容丰富、有血有肉,从而增加可读性、具有生动性。一般地讲,志书资料来源不外乎以下几个途径。一是文字资料,俗称“死”资料,即各种典籍、年鉴刊物等公开出版的馆藏资料、档案资料,如各类文件、统计资料、会议记录等等;二是口述资料,通常称“活资料”,是指存在于人们口头上的资料,能为一些湮灭的史实提供重要线索,其特点具有“三亲”特色,即: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资料,如各种回忆记录、调查采访记录等。口述资料的权威性比文字资料逊色,但也是修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来源之一。由于当事人或知情人的回忆本身存在客观和主观因素,所以采用这些资料时一定要慎重,要做好考证、核实、鉴别工作。三是实物资料,是指各类凭证。如票据、文物、多媒体等资料。志书的编纂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资料搜集、排比、分析、考证、取舍、补充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地、反复地与资料打交道的过程。

        五要把好“四关”。即政治关、史实关(资料关)、文字关、校对关。简要地说,把好政治关,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观点一定要正确。新志书的编纂开宗明义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客观详实地记述志书中所涉及的人物和事件。把好史实关,就是志书所载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客观,能经得起历史和后人的检验。把好文字关,就是要按志书质量规定和志书编纂的行文规定要求,做到语言规范,文字表述要准确、简洁、流畅、不乱简化和生造字,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语言,少用或不用口语、方言、俗语等。把好校对关,就是要在志书定稿以前,一定要仔细认真地进行文字、图表、资料照片、标点符号等各个要素的校对工作。这个环节也是志书编纂的最后一个关键环节,这个关口把不牢会直接影响志书的总体质量,进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一定要聘请有资质的专家或语言文字功底较深的专业人员来做校对工作。对于这“四关”的把握,县区地方志办公室应责无旁贷地尽到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好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工作。(杨济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村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6057604号-2

www.cunzhiwang.com   主管单位:北京华夏百科信息技术研究院   主办单位:村志文化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柳桥宝隆大厦   邮编:100073   联系电话:010-56141205   58427616

技术支持:北京欣闻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