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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政策法规 2017-04-15 15:56:34 【打印本页】

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的要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利用地方志的独特优势,全面、客观、系统记述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村落文化的深厚内涵和农民生活的丰富多彩,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为探索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前进道路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为传播方志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地方志成果搭建平台。

二、背景意义

(一)背景

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紧抓机遇,不断深化改革,涌现出一大批历史文化名村、经济强村、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村、美丽乡村和特色村,成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但同时,快速的城镇化也伴随着村落文化的大量流失,一些村落甚至是历史名村相继消失,村落文化不断消亡。在探索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留住乡音、乡风、乡思,继承传统文化精华,挖掘历史智慧,成为极其重要的工作。

为保护抢救、传承保存、开发利用宝贵的村落文化,近几年村志编修逐渐形成热潮。伴随着志编修工作的深入推进和《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引导和规范志编纂行为、提高村志质量,成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促进村志编修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构建地方志编修体系的重要内容,以及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意义

启动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是全面翔实记录新型城镇化进程,调查基本村情,总结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经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提供现实鉴戒;为挖掘保护、开发利用村落文化、旅游资源和宣传名村,延续传统文脉提供历史依据;为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探索农村发展经验提供科学素材;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培育爱乡、爱国情怀提供学习范本;为延伸地方志工作触角,充分发挥志书的存史、资政、教化功能提供借鉴模式;为社会各界和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寻根问祖、再续乡情提供指引帮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主要任务

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包括编纂出版中国名村志丛书、举办全国名村论坛、拍摄中国名村纪录片(暂定名)、联合媒体开展名村宣传等。

(一)编纂出版中国名村志丛书

以编纂出版精品村志为目标,通过创新组织编纂模式和体例内容,出版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社会效益好的名村志。收入范围包括:

1.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主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为入选对象。对于历史文化信息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或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特色风貌、民族特色的,或作为本地区某种文化、习俗发源地、传承地的村,可酌情收入。

2.经济强村

主要以经国家权威组织评定的全国经济百强村(如全国村长论坛评选的历届经济百强村)、省级权威组织评定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十强村为入选对象。

3.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村

以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命名的,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要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村”为入选对象。

4.其他特色村

以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具有某方面特色的村为入选对象,如文明村、特色旅游名村、农业示范村、生态示范村、最美乡村等。经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研究确有编纂必要的村,可酌情收入。

(二)举办全国名村论坛

每年举办一次。邀请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全国地方志系统以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研讨,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智慧;公布中国名村志丛书、中国名村纪录片年度成果;联合国家有关机构和国内知名媒体公布名村有关评估数据等。

(三)拍摄中国名村纪录片

联合国家级新闻媒体每年选取1520个名村拍摄纪录片,在国家级电视台和其他重要媒体播放。

(四)开展名村宣传

由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联合国内知名媒体,利用名村志编纂、纪录片拍摄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分不同专题宣传名村,打造国内外知名名村,推进各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

四、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要求(参见附件4

中国名村志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作适当创新。以记载村域范围内的微观资料为主,详市县镇志之所略。根据不同类型名村的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历史与现状,重在突出“名”和“特”,从而达到执简驭繁、文约事丰、便于阅读、利于传播的目的。具体如下:

(一)志名、编者名、断限

以下限时的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如《××村志》。编者名统一使用为“XX县(区、市)XX乡(镇)XX村志编纂委员会”。全志统一标注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标识。

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上限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村志启动编修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

(二)体例

采用纲目体,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但要做到分类科学、主线清晰、特色鲜明。特色不突出、特点不鲜明、特征不明显等一般意义的内容略去不载。

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

(三)资料

入志资料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补市县镇(乡)志之所缺。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

(四)图照

卷首设本村位置图、区划图。志中随文配图,图文并茂。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全志图照与文字比例不低于1:4

(五)行文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角度记述。文字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

(六)字数

版面字数在30万字左右。

五、申报和审查验收

(一)申报

每年分5月、11月两次集中申报。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申报,填写《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申报表》,经村委会、镇(乡)级政府同意,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复核,各级盖章后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上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

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入选条件的名村进行摸底调查,做好申报规划。

(二)评选

申报编纂名村志的,确定志书篇目后,连同申报表一并上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经初审通过后上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申报拍摄中国名村志纪录片的,由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初审后提出建议名单,上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入选名单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同时在中国方志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媒体发布。

(三)组织

1.入选中国名村志的,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组织编纂。各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积极创新组织形式,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可适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完成。

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

2.入选中国名村纪录片拍摄计划的,由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联合国家新闻媒体单位组织拍摄。

(四)审查验收和出版公布

中国名村志编纂完成后,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初审,地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复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终审验收后,上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经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和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后,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名村纪录片拍摄完成后,由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播出。

六、组织领导

设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和办公室等作为组织领导机构。

(一)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李培林

常务副组长:冀祥德

副组长:刘玉宏邱新立

成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本文化工程实施的重大事项等。

(二)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

主任:李培林

常务副主任:冀祥德

副主任:刘玉宏邱新立

委员: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有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学者、专家担任。

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名村志的终审稿进行评议审定,研究解决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工作中的专业和学术问题。

(三)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

主任:冀祥德

副主任:邱新立

成员:于伟平陈旭李江王丹林刘思鸣

丛珺宁芳贺玉洁

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处,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宣传等工作。

(四)成立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工作协作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根据实际成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工作协作组,负责协调本区域名村志文化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协作组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设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协作组名单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备案。

七、经费保障

入选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的村志、纪录片所需的编纂和拍摄经费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落实,建议纳入本级年度经费预算;各省级和名村所在的地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在年度预算中适当安排经费给予资助。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每部名村志给予适当出版资助。

八、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10月至20176月)

全面启动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在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一个以上名村作为第一批中国名村志编纂试点,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和培训,同步启动、同步编纂、同步审批、同步出版,同时公布第一批成果。同时,组织拍摄第一批中国名村纪录片并公开播出。举办首届全国名村论坛。

(二)第二阶段(20177月至201912月)

形成影响较大、质量较高的名村志、纪录片等成果群,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名村社会影响,探索开发利用途径,初步形成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品牌。每年举办一次全国名村论坛,为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历史智慧。

(三)第三阶段(2020年以后)

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名村系列文化和宣传产品、学术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创新开发利用的方式和手段,促使方志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入普通百姓家,社会认知度、市场认可度高,社会效益明显,形成在全国知名的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品牌,成为全国方志文化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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