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人物
邬庆时的方志学成就简述
方志人物 2018-06-12 10:02:38 【打印本页】

  邬庆时的方志学成就简述

  【邬庆时】(1882—1968)字伯健,号白坚、楷才,广东番禺人。曾就读于广州时敏学堂、两广方言学堂。辛亥革命后,追随孙中山参加革命活动。从民国4年(1915年)起,邬氏一直从事地方志的编修和研究工作,主修、参修过多部县志,并著有《修志序例》一书(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是近代中国著名的修志人物之一。民国7年(1918年),梁鼎芬、卢维庆主修《番禺县续志》,邬氏为6位分纂之一,该志凡44卷首1卷,成于民国20年(1931年),叙事续前志,分舆地、建置、经政、学校、实业、官师、选举、人物、艺文、金石、古迹、前事、余事等13门74目,订正了不少史实讹误和疏漏。在编纂过程中,邬氏搜罗乡梓资料,撰成《南草堂笔记》一书,书中所记皆民国初年番禺之风土人情,涉及风俗、方言、山川、物产等方面,多是对番禺旧志的增补、订正。其间,邬氏还协助其师程大璋历时5年,于民国9年(1920年)纂成《桂平县志》59卷。邬氏深谙修志财力不逮之苦,在被聘为《宝安县志》总纂后,创不用人、不支薪之法修志。民国22年(1933年),纂成《宝安县志》。同年,因其修志之法得龙门县县长招念慈赞赏,被聘为龙门县教育局局长兼重修县志总纂。邬氏仿照宝安修志办法节节进行,所有采访、编纂、讨论、缮校等事均当义务,未尝动支公款,历时2年成《龙门县志》20卷首1卷,仅用银数百元印刷。该志大纲虽仿《宝安县志》,而纂修义例多以龙门旧志为依归,其间稍有变通。全书分为县地志4卷、县民志6卷、县官志2卷、县政志4卷、县事志1卷、县文志1卷、县物志1卷、县志志1卷,其中县志志分初修、第一次重修、重刻、第二次重修、第三次重修、第四次重修、补刻等目,详述龙门修志的历史过程。邬氏在《龙门县志》序例中比较了新旧县志的17条不同之处,也说明了因经费不足在绘图、采访等方面的缺陷。值得一提的是,他提出编纂志书“贵实不贵速”的原则颇具启发意义。民国23年(1934年),因其师陈重远卒于《高要县志》总纂任上,自愿兼任《高要县志》总纂,于是年9月成稿。其间,曾主编《广州年鉴》,任编纂组主任。

  (摘自《中国方志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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