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成为非遗保护的生力军
农村经济 2017-09-19 11:57:44   |   来源:央广网 【打印本页】

  在非遗保护的研究中,生产性保护方式多次被提及。记者在参加“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采访活动时在贵州发现,黔东南州通过手工艺专业合作社,把非遗传承人的特殊技艺转化为产品,在带活地方文化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彰显了合作经济组织强大的传承能力。

  据了解,黔东南州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3个保护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3项72个保护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92项242个保护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54项300个保护点,其国家级项目总数位列同级地州市第一,是全国名副其实的非遗大州。

  丰富的非遗文化资源,让黔东南州迅速崛起了一批以“非遗”技艺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非遗合作社,通过专业设计、集中培训、分散生产、统一收购销售的方式,带动了数万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的民在家门口就业。

  如今,手工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黔东南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黔东南州合作社参与非遗保护的鲜活模式,不仅解决了部分人的生计问题,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地方特色文化在新时代的内涵和外延,有效实现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市场对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关键是将文化保护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目前,在政府的力量和非遗传承人个体保护之间,留下了一片宽广的空白地带,亟待社会组织的更多参与。

  在农乡民社会里,非遗和农民合作社之间有天然的共性,合作社理应成非遗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探索的主要载体。毕竟,在农耕文化为基础的非遗保护中,村民才是参与传统村落和文化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借助合作社”自愿、平等、互助”的运营机制,可以更好地激发民众保护非遗的内生力量和文化自觉意识,激活非遗文化的多样性和生命力。

  甚至还可以尝试成立跨区域的同类非遗文化合作社联合社,以共同的文化基因为纽带,合力打造非遗文化品牌。同时,还可以鼓励大学毕业生领办非遗合作社,用网络思维带动非遗品牌,用足国家对专业合作社的税收、贷款等各项扶持政策。

  时下,非遗保护,正当其时。沿着生产性保护思路前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本真性、原生态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新时代背景下非遗的生存发展空间,必会对非遗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编辑:张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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